科创榜生态联盟章程(试行)

发布时间:2026-04-15 19:03:38 文章来源:科创榜观察 浏览量:217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与性质

本联盟名称为“科创榜生态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 Kechuangbang Ecological Alliance,缩写为 KEA。

本联盟是由“科创榜 KECHUANGBANG®”品牌发起,联合粤港澳大湾区及全国范围内科技创新领域的领先企业、投资机构、服务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相关政府组织与行业组织,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协作性产业共同体。

本联盟常驻秘书处单位及党建单位为深圳市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促进会。

第二条 宗旨与使命

联盟的宗旨是:打破创新孤岛,共建价值网络。

联盟的使命是:汇聚“政产学研金服用”七大核心力量,构建开放、可信、共生的产业创新基础设施,通过权威评价、精准链接与深度服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协同创新,助力成员发展,推动区域产业升级。

联盟以“共创、共享、共生”为核心理念,聚焦八大产业集群,通过榜单、白皮书、年鉴持续输出行业标准,为科技企业提供从孵化验证到精神引领的成长赋能。联盟设有专家委员会、投资家委员会、链主委员会三大专业支撑,并设立会员单位、理事单位、会董单位、主席团成员四大荣誉层级。

第三条 品牌基石

联盟的成立与发展,深深植根于“科创榜”品牌自2018年至今连续成功举办所积累的公信力与资源网络。平台累计影响科技企业三十万家,有效申报企业三万家,入榜标杆企业三千家,历届榜单均获得企查查等权威平台收录,为本联盟奠定了坚实的品牌信誉与生态基础。

第四条 党的领导

本联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活动地域与住所

本联盟的活动地域为全国。联盟住所(秘书处)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三航科技大厦2201。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核心业务

本联盟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一)科创评价:编制并发布“科创榜”系列权威榜单及奖项,涵盖年度综合百强榜、区域榜单(如粤港澳大湾区榜)、行业细分榜单(覆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以及“科创之星”等专项奖项;

(二)平台链接:常态化举办产业供需对接会、私董会、投融资路演、品宣访谈、技术前沿论坛等活动,促进产业链、资本与企业的精准对接;

(三)深度赋能:为成员企业提供品牌建设、成果转化、资本运作、上市辅导等全链条服务;为地方政府提供产业规划、招商引资、园区运营等解决方案;

(四)产业研究:联合成员单位及智库发布行业白皮书、产业研究报告及年度生态白皮书,推动团体标准制定,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五)集群建设:组建专业委员会/产业集群与区域运营中心,深化垂直领域合作与地方生态建设,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六)国际交流:组织企业出海考察、海外参展、跨境路演及资源对接,开展全球科创榜单对标研究;

(七)政府委托:承接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事项,包括政策评估、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等。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会员分类与释义

联盟会员按功能角色分为以下五类:

(一)科技企业会员:以科技创新企业为核心主体,涵盖从初创到上市各阶段的企业,是榜单评价与赋能服务的核心对象。

(二)科技资本会员:包括天使投资、VC/PE、产业资本、银行、券商直投等各类投资机构,提供资本支持、投融资对接及资本运作服务。

(三)科技研发会员:包括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提供前沿技术、联合研发、成果转化及人才支撑。

(四)科技服务会员:包括券商投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机构、管理咨询公司、媒体等,提供上市辅导、合规咨询、品牌传播等专业服务。

(五)科技生态会员:包括产业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地方政府招商部门、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提供产业落地空间、政策对接、集群建设及区域生态协同。

以上五类会员共同构成“以科技企业为主体,科技资本、科技研发、科技服务、科技生态协同驱动”的联盟生态格局。

第八条 会员层级与荣誉

在上述五类会员角色基础上,联盟设四级荣誉层级,以体现会员对联盟生态的贡献度与治理参与度:

· 会员单位(L1):基础会员层级;

· 理事单位(L2):成长期核心骨干;

· 会董单位(L3):核心决策层;

· 主席团成员(L4):最高荣誉层级,仅受邀加入。

各类别会员均可根据自身发展阶段与意愿,申请或受邀成为相应层级的会员。

第九条 入会条件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联盟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三)在科技创新及相关服务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发展潜力的合法机构;

(四)愿意履行会员义务,按规定缴纳会费。

创始发起单位经联盟筹备委员会特邀,自动获得会董会员资格。

第十条 入会程序

(一)向联盟秘书处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质材料;

(二)秘书处进行资格初审;

(三)经理事会或会董会授权的机构审议通过;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由理事会或会董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牌匾及证书。

第十一条 会员基本权利

所有会员均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 出席会员大会,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 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 优先参加联盟各项活动;

·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各层级专属权利

(一)会员单位 还享有:

· 获得会员牌匾及电子证书,列入官网永久名录;

· 每年2次自荐项目进入联盟项目库;

· 专属社群服务,公开活动8折优惠;

· 自荐参评科创榜。

(二)理事单位 除享有会员单位全部权利外,还享有:

· 理事牌匾及官网重点展示;

· 担任集群理事,拥有选举权;

· 完整版白皮书/年鉴1套(支持单位列名),2篇新闻稿+1次专访;

· 对接300家投资机构及3000家企业库,每年1-2场闭门路演+1v1融资辅导;

· 1v1政策申报辅导+处级引荐,每年2次专家咨询+产学研对接;

· 活动5折优惠+大会联合推广;

· 推荐他人参评及1名专委委员;

· 专人服务对接。

(三)会董单位 除享有理事单位全部权利外,还享有:

· 创始发起单位牌匾,全媒体永久展示;

· 担任集群会董(核心决策组),享有被选举权、规划表决权、标准起草权,可发起跨集群协作;

· 白皮书/年鉴3套(联合发布,案例前三位),6篇新闻稿(含头条)+2次视频专访+1次直播;

· 优先跟投权,每年2-4场路演,参与基金共建与联合投资;

· 市区领导闭门座谈+定制咨询+人才绿色通道+不限次专家咨询+院士级资源+联合实验室优先;

· 免费参会+闭门CEO会+私董会+产业考察+两大峰会VIP席位;

· 评审专家+提名权,推荐2名专委(可任副主任),加入投资家委员会;

· 1v1专属服务顾问。

(四)主席团成员 除享有会董单位全部权利外,还享有:

· 终身荣誉牌匾,载入功勋墙及发展史册,终身免年费;

· 担任集群主席或联盟主席团成员,享有一票否决权及最终审定权;

· 白皮书/年鉴5套(顾问委员,案例前五位),12篇头条新闻+4次深度专访+2次直播+定制专题;

· 永久优先、无上限资源对接,不限次路演,基金优先分配+收益分成,专属私人助理;

· 政策直通车(市领导级),最高优先级人才通道,首席专家,永久技术顾问;

· 贵宾席位+主旨发言+湾区领袖接待+传承导师+创始合伙人;

· 荣誉主席+终审权,专委/投委终身荣誉委员。

第十三条 会员义务

本联盟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联盟的章程及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联盟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五)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本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七)指定专人负责与联盟秘书处联系。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

会员自愿退会,应向秘书处提交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牌匾及证书。会员如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联盟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除名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或损害联盟利益的行为,经理事会或会董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是本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五年。其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理事会

理事会是本联盟的常设决策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会董会

本联盟设立会董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会董会是理事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部分职权,对理事会负责。会董会由会董单位代表组成,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九条 主席团

主席团是本联盟的最高荣誉与战略指导机构,由主席团成员组成。主席团成员由联盟主席团或会董单位提名,经2/3以上主席团成员同意后受邀加入,不设年费。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

(一)对联盟重大战略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及最终审定权;

(二)提名并邀请新的主席团成员;

(三)指导联盟长期发展规划。

第二十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本联盟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联盟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本联盟的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理事长每届任期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

本联盟设立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监事若干名。监事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理事会及秘书处的工作;

(二)监督联盟的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监事会工作。

第二十二条 秘书处

秘书处是联盟的日常执行机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负责处理联盟日常事务。秘书处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专业委员会/产业集群

为聚焦八大产业集群,联盟设立各重点产业的专业委员会/产业集群(如人工智能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等),由该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会员单位组成。各专业委员会/产业集群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专业领域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专家委员会、投资家委员会、链主委员会

联盟设立专家委员会、投资家委员会、链主委员会,分别由权威专家、投资机构代表、链主企业代表组成,为联盟提供战略咨询与专业支持。


第五章 会费与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会费标准

层级 荣誉称号 年费标准

L1 会员单位 ¥3,000/年

L2 理事单位 ¥50,000/年

L3 会董单位 ¥300,000/年

L4 主席团成员 ¥0(仅受邀)

首次入会时按入会月份折算缴纳当年会费,次年起于每年第一季度缴纳。新会员在批准入会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会费。

第二十六条 升级路径

会员可申请升级至更高层级:

· 会员→理事:补缴差价 ¥47,000

· 理事→会董:补缴差价 ¥250,000

· 会董→主席团:经贡献评估及主席团提名邀请

联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阶段性的优惠激励政策。

第二十七条 经费来源与使用

联盟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服务收入、资助捐赠、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监事会的监督。


第六章 信息公开与党建工作

第二十八条 信息公开

本联盟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章程、会费标准、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 信用承诺

本联盟及全体会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维护行业声誉。

第三十条 党建工作

本联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在联盟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七章 章程修改与终止程序

第三十一条 章程修改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的章程须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三十二条 章程解释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联盟理事会。

第三十三条 终止程序

本联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终止前须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

第三十四条 剩余财产处理

本联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联盟宗旨相关的非营利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施行

本章程经2026年4月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试行。

第三十六条 未尽事宜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制定细则予以规定。


科创榜生态联盟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