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四大关键点

发布时间:2020-04-28 17:22:33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中新网 浏览量:5504

4月27日晚11时后,证监会和深交所同时宣布酝酿多年的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拉开序幕


受此消息影响,28日券商股集体上涨。截至发稿,中信建投证券涨3.87%;中信证券涨3.34%;中国银河证券涨2.67%;广发证券涨1.99%;华泰证券涨1.58%;中金公司涨1.47%;海通证券涨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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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降低上市门槛、允许未盈利企业上市、放宽股票涨跌幅限制至20%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来看,此次创业板改革是全面和立体的,它涉及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


与全新的科创板“空地盖楼”不同,已经设立11年、拥有约800家上市公司的创业板改革,被形象地比喻成难度系数更大的“旧房改造”。作为首次将增量与存量改革同步推进的资本市场重大改革,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将对中国资本市场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


深交所新规八连发,一项即日实施

事实上,此番“深夜重磅”是有迹可循的。当晚7时,据《新闻联播》报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为改革吹响了哨声。


当晚11时11分,证监会发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步配套“答记者问”和新政过渡期安排的通知。


深交所在11时28分也发布了《关于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有8项涉及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证券交易、持续监管等主要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另有一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的2020年修订版即日(4月28日)起便实施。


修订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1、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其中普通投资者参与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交易,需重新签署新的风险揭示书。

2、对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增设前20个交易日日均10万资产量及24个月的交易经验的准入门槛。

3、适应信息技术发展,便利投资者,取消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要求,投资者可以通过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


开户无需柜台面签,极大地给予投资者便利,符合目前线上化的需求。但这项新规在当晚紧急发布,多家券商人士向记者透露,正连夜进行业务流程的调整和技术升级改造。


不过深交所有关人士也透露,会为券商机构安排一定的过渡期。


降低盈利等门槛审核时间最长不超3个月


本次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整体制度框架,针对四个方面进行了基础制度的完善:


从发行到交易,再到持续监管,最后到退市制度,可以看出是贯穿了企业上市的完整生命周期。


其中,注册制试点的发行制度改革是最大亮点。从对发行主体的要求上,最直观的感受便是降低了发行门槛,提升了市场的包容性。


1、完善盈利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2、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

3、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

4、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但一年内暂不实施,一年后再作评估。


与此同时,上市审核速度也明显缩短。深交所明确受理、问询与回复、中止与恢复审核、上市委审议、提交注册等审核程序,并明确相关审核全流程及其关键节点的时限要求。发行上市审核时间最长为3个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问询回复最长也不能超过3个月。


事实上,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才能支持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而这也更令创业板的定位更加清晰,即: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表示,改革后的创业板将更关注企业的成长性,尤其是对粤港澳大湾区和建设先行示范区的深圳而言,各类高科技企业的投融资对接将如虎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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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跌幅限制比例提高至20%,上市首5日无限制


对普通投资者而言,最关心的莫过于交易了。此次创业板的交易制度也基于创业板现有市场特点和投资者结构,引入创新机制进行了完善,旨在进一步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定价效率,加强风险防控,促进平稳运行。


主要亮点如下:


1、为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减少交易阻力,将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

2、为适应股票上市初期价格波动较大、换手率较高等特点,给予市场充分定价空间,创业板新股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并设置价格稳定机制。

3、为适应市场需求,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丰富市场流动性管理手段,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明确深股通投资者可以参与盘后定价交易。

4、为促进多空平衡,完善两融制度机制,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推出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实现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当日可供投资者融券卖出,允许战略投资者出借获配股份。

5、为强化风险防控,在单笔申报数量100股及其整数倍的基础上,规定限价申报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不超过5万股。对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


从与科创板一样的交易制度可以看出,创业板充分借鉴了前者的经验。


但需要指出的是,科创板有约100家企业,而创业板则有约800家存量企业,超4000万投资者,量级要远远大于科创板。这也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符合适当性的投资者来说则是福音。李湛认为,投资者未来可以有更多选择符合自身投资意向、更能反映真实市场价值的上市公司,有助于加强和巩固深圳作为我国创投资本和中小企业的主要资本市场地位。


此次证监会和深交所向公众征集意见,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最快也要1个月后才能实施。这1个月的过渡期,读者们还有什么疑问?快给记者留言或者私信吧。


A股市场影响几何?


监管部门人士多次强调,注册制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改革会注意市场承受能力,把握好节奏。


业内人士认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不会造成新股大规模扩容和资金明显分流。


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市场专家桂浩明表示,按注册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全面、完整、准确地披露信息,并且把信息披露作为市场监管、投资者保护的重点。在这种市场手段的制约下,扩容节奏就不可能很快。新证券法为新股的常态化发行提供了条件,而不会对扩容的速度带来直接影响。


从科创板经验来看,其没有对大盘造成资金分流,而创业板开通时同样未对A股造成明显资金分流。


国金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立峰指出,从创业板开通时情况来看,无论是创业板发行第一批个股(2009年10月30日),还是第二批个股(2009年12月25日),对A股市场并未造成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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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分析,资本市场改革及A股在全球市场的配置价值是外资长期持续流入的主要原因。同时,当前A股估值均处低位,具有较高性价比,有助于吸引外资流入。


华泰证券预计,2020年境外增量资金规模大约为2885亿元至3847亿元。此外,保险、保障类资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公募基金新成立偏股型基金等也将带来大量增量资金。


此外,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将进一步抑制炒壳行为。


中信改革发展基金会研究员赵亚赟表示,创业板多是中小民企,注册制改革将使得“壳资源”贬值,抑制投机。同时,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已在海外上市的创新创业企业回归A股。


创业板制度改革时间轴:


◎ 2009年10月30日,创业板(ChiNext)正式上市。

◎ 2012年2月,深交所发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进一步落实“快速退市”理念。

◎ 2012年4月,发布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2013年1月,创业板在市场首推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并全面实行信息披露直通车。

◎ 2014年,创业板优化准入标准,取消业绩持续增长标准、降低盈利指标要求、取消行业限制,更加适应创新创业特征;同年,为适应创业板公司融资需求,出台创业板再融资制度,率先推出“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

◎ 2016年12月5日,深港通正式开通,203家创业板公司股票纳入深股通标的。

◎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

◎ 2019年9月,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座谈会提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12个方面重点任务。其中包括推进创业板改革。

◎ 2019年10月1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出台一系列放宽创业板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举措。

◎ 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创业板改革全面拉开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