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各区疫情扶持政策陆续出台,“真金白银”帮助企业止损

发布时间:2020-02-12 20:32:10 文章来源:SIS汇享咨询 浏览量:12963

2月7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惠企16条”扶持举措(注:《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各辖区政府也相继出台应急扶持政策,以有力度、有温度的举措,支持企业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时艰。

01.福田区

“福企”十一条惠企政策:资助额最高达200万元

福田区政府火线救急的速度和力度可谓有目共睹,作为全国首个出台防控疫情应急扶持政策的县区政府,福田区再次展现了中心城区的担当。

“福企”十一条主要涉及的扶持内容有:租金“一免两减半”

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将实行“一免两减半”的租金减免政策,即2月全免、1、3月减半。此外,还将设立专项资金资助股份合作公司、产业园区、综合体等业主,鼓励业主对租户减免租金。

区政府、区属国有企业物业对符合条件租户2020年1月份减租金50%,2月份租金全免,3月份减租金50%。

鼓励福田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对租户减免租金,鼓励支持商业街区、园区、综合体业主减免租金。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在2020年产业资金政策中依照减租规模予以专项支持。

节选第一条 租金减免支持

贷款贴息最高20万元

疫情期间获得贷款的企业,可获6个月贷款利息的50%资助。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总额最高20万元的贴息支持。

节选自第三条 贷款贴息支持

补贴企业社保支出,最高20万元

按照实际支出社保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支持。

对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的员工社保支出,按照其市级支出社保金额的规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支持。

节选自第八条 劳动用工支持

攻关项目配套资助200万元

获批省科技厅、市科创委疫情防控专项课题的企业,福田区政府将给予最高200万元的配套资助。

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支持的辖区企业,给予省、市支持金额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节选自第七条 攻关项目支持

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02.南山区

企业放心,南山撑你:十二条专项政策出台

作为广东省经济第一强区,企业一直是南山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在落实中央、广东省、深圳市有关扶持措施基础上,南山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并于2月9日上午10时正式发布《南山区携手企业勠力同心共渡难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专项支持措施》。

南山区十二条专项政策主要涉及的扶持内容有:免除企业2个月租金

在减免企业租金负担方面,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对符合条件的租户企业,免除2个月租金,即2月、3月。

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对符合条件的租户企业,免除2020年2月份、3月份租金。

参照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的免租措施对租户减免租金,对2020年2月至3月期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租金的园区运营机构,按照实际减免租金的50%予以专项支持,单个园区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节选自专项支持措施第1、2、3条

贷款贴息最高50万元

疫情期间获得贷款的企业,可获6个月贷款利息的70%资助。

2020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企业,按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总额最高50万元的贴息支持。

节选自专项支持措施第5条

补贴企业社保支出,最高20万元

针对四上企业,按照实际支出社保金额,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专项支持。

对按政府要求有序组织员工复工复产、恢复经营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辖区“四上”企业,按其2020年2月份企业实际缴纳社保金额的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节选自专项支持措施第10条

本政策与南山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可重复享受。

对上级政府出台的防疫期间惠企政策与本政策有重叠的,企业可叠加享受。对上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企业。


03.罗湖区

罗湖区:5亿元补贴扶持企业,推出5项专项服务

罗湖是深圳的消费大区、金融大区,酒店、餐饮、旅游等第三产业是城区经济压舱石之一,本次政策结合罗湖辖区产业特点,聚焦到消费产业,把受疫情直接冲击影响最大的住宿、餐饮、旅游、零售等行业作为纾困重点。

“五个亿元计划”十条措施主要涉及的扶持内容有:发放防疫补贴或防疫物资

根据辖区企业需求,罗湖区政府将向辖区中小企业发放防疫补贴或防疫物资。(细则待明确)

免除企业2个月租金

对承租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的租户企业,免除2个月租金。鼓励倡导非国有企业参与减免物业租金行动。

设立专项纾困资金,援助“零旅餐住”行业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酒店、餐饮、旅游、零售等行业,给予紧急援助资金。(细则待明确)

融资贴息和增信支持

为辖区企业融资提供贴息和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辖区企业授信、发放不还本续贷贷款,降低融资成本。(细则待明确)

设立稳增长奖励计划

对发挥稳产扩产作用、拉动上下游企业发展的重点企业,给予专项奖励。(细则待明确)



04.坪山区

坪山区:“惠企”十条,鼓励延期复工

2月9日晚间,坪山区出台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保经营稳发展的若干措施》,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政府服务、鼓励科研攻关等方面来减轻企业运营成本,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坪山区“惠企”十条专项政策主要涉及的扶持内容有:延期复工最高资助20万元

规模1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延期至2月20日以后复工的资助10万元,延期至3月1日复工的资助20万元。此外,还将对疫情高发区员工发放1000元资助。

坪山区用工规模100人以上工业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至2月20日之后复工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延期至3月1日之后复工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以上年度十二月缴交社保数为准)。因疫情防控需要,在省、市、区相关规定时间之后,从疫情高发区返回深圳的员工,给予每人一次性1000元资助,由所在企业统一申报。

节选自专项支持措施第1条

免除2个月企业租金

在减免企业租金负担方面,区政府、区属国企物业的租户企业,免除2个月租金。且上半年租金可延期三个月。

对租用区政府以及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等)的企业,免除2个月租金;企业上半年每月租金可以延期三个月缴交。鼓励倡导辖区非国有企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照国有企业做法,适度减免物业租金或协商延期缴交租金。

节选自专项支持措施第2条

贷款贴息最高30万元

疫情期间获得贷款的企业,可获最高1年的贷款利息的30%资助。

疫情防控期间,对自有资金不足,利用银行贷款采购原材料的企业,对新增贷款金额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持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等形式收集企业的金融需求,对辖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金融机构,本年度银政合作予以优先考虑。

节选自专项支持措施第3条

补贴企业购买防疫物资的费用

坪山区工业企业购买防疫物资,可申请最高100万元的费用补贴。

疫情防控期间,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复同意复工的工业企业,自行购买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按照不超过100元每人的标准,对购买金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为保障企业员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辖区农贸市场、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采购专业消杀公司开展防疫消杀的,按照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节选自专项支持措施第4条

科研项目配套奖励和资助

在疫情防控作出突出科学贡献的,给予5000万元奖励;

获批国、省、市疫情防控科研专项课题的企业,区政府将给予50%的配套资助。

疫情防控期间,坪山区企业在检测试剂、抗病毒药物研发等方面取得国家部委认定的重大技术突破,产品获得广泛应用,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一次性500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研奖励的项目,按照其获得资助的金额给予50%的配套奖励。以上奖励不重复享受。

节选自专项支持措施第9条

本政策适用范围为注册地、纳税地均在坪山区的企业。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05.龙岗区

龙岗区:最高补贴2000万!七条措施强化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应保障

1月30日,龙岗区国资局发出通知,表示将对符合条件的承租龙岗国企经营用房的企业免租一个月。

随后龙岗区政府又针对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保障问题,出台了《深圳市龙岗区关于促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给的若干措施》。

综上,龙岗区目前针对疫情防控工作所实行的扶持内容有:免除企业1个月租金

对符合条件的承租龙岗国企经营用房的企业免租一个月。同时鼓励倡导非国有企业参与减免物业租金行动。


应急物资生产企业设备购置补贴

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按照设备购置金额的20~30%的标准给予补贴。

鼓励其自购应急物资生产线设备生产疫情防控应急物资,2020年2月1日至3月31日购买的应急物资生产线设备并在此期间投入使用的,具备生产医用防护口罩资质或医用防护服资质的企业按其设备购置成本的30%给予补贴;不具备生产医用防护口罩资质的生产企业生产口罩的,按其设备购置成本的20%给予补贴,若在政府统筹调度期间,该企业获得生产医用防护口罩资质,扶持金额按照其设备购置成本的30%补齐,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节选自专项支持措施

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厂房租金补贴

本条同样针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为生产应急物资新租厂房的,区政府给予3个月房租全额补助。

对于纳入支持范围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凡在政府统筹调度期间专为应急主要物资生产新租厂房的,按所在片区工业生产用房租金参考价格给予全额补助3个月,补助期限可视疫情防控情况适当延长。

节选自专项支持措施



06.光明区

光明区:十五条举措多方位扶持纾困,开放绿色通道

2月9日,光明区根据《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并结合光明区实际发布“15条措施”,从减免物业租金费用、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大力推动稳岗就业等多方面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免除2个月企业租金

对租用区政府以及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写字楼、农批市场、商铺、仓储物流设施、配套服务用房等)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个月租金、管理费、停车费。对承租区级公租房、人才住房、产业配套宿舍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免除2个月租金。上述物业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得上调租金。

贷款贴息最高20万元

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总额最高20万元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可在市级政策支持基础上叠加享受。

补助企业对疫情发生地员工的工资支出

按照广东省关于企业复工时间要求复工的中小企业,如有疫情发生地员工受疫情影响未返深上岗,企业继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的,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政府根据实际未返深上岗的疫情发生地员工人数,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企业进行补助。

补助企业延迟复工工资支出

支持企业有序复工,中小工业企业由于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条件,复工时间比广东省要求时间延迟半个月以上,且继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员工工资的,政府根据企业复工前2日尚未返深员工人数,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企业1个月补助。

对防控重点物资企业给予新租厂房租金支持

对生产口罩、防护服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企业,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因防控疫情需要扩大产能而租用厂房的,按其实际支付租金予以全额支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光明区政府还将对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经济发展资金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抓紧组织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申报,予以优先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