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深圳创业补贴?

发布时间:2018-04-29 16:18:42 文章来源:网络公开资料 浏览量:4388

       前几天,青创君写了一篇《在深圳创业,会有哪些补贴?》的文章,有小伙伴在后台留言:“怎么知道企业符合创业补贴标准?创业补贴应该去哪里申请?”

       那么,今天,咱就来进一步了解一下吧。

       一.创业补贴对象?

       自主创业扶持补贴(以下简称“创业补贴”)对象是指,没有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

      自主创业人员,是指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深圳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初创企业,是指在深圳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创业补贴申请?

       申请创业补贴,自主创业人员需要先进行初创企业注册立户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自主创业人员身份可当场核实的,街道公共服务就业机构应当场完成核实;身份证明资料不完备,应当要求补齐;身份证明资料完备但无法当场核实的,应出具受理回执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自主创业人员首次提出各类创业补贴申请,应在其初创企业登记注册3年内(注意时间节点哦),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并按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1.场租补贴申请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提出首次场租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2.初创企业补贴申请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后,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3. 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提出首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

       首次申请应于初创企业与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为其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后提出。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应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四.补贴如何发放?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创业补贴申请资料,通过初核后,交给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2个工作日内),复核之后还需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才能视为复核通过。

       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补贴拨入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

      初创企业补贴为一次性发放补贴。创业场租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从受理申请之日起计发,每3个月发放一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以年度为单位发放。

       更多创业补贴申请的细节,可查看《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5〕20号),或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相关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