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言促深圳民营企业发展 推行“E湾通”让人才在大湾区自由流动

发布时间:2019-07-23 17:05:46 文章来源:南方网全媒体 浏览量:4918

推行“E湾通”快捷身份识别系统,“二房东”整治纳入绩效考核,探索知识产权、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质押……


  2019年上半年,深圳市政协开展了“促进深圳民营经济发展”重点调研。共发动125名市政协委员,召开各类型座谈会45场,先后组织赴江苏五市、香港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形成并发布了《促进深圳民营经济发展重点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总报告》),提出了促进深圳民营经济发展的“三十条”建议。


  六大困难制约民营经济发展


  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三座大山。《总报告》将深圳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受到的制约概括为六个方面:湾区内部壁垒阻碍要素流通、政策措施落地不到位、社会组织发展不充分、产业空间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用人成本快速上升等困难和挑战的制约。


  其中,在湾区协同方面,目前香港与内地所签署的互认协议覆盖的职业资格类别范围极为有限,不能满足专业人才跨域自由流动的迫切需求。此外,湾区拥有三个独立行政区、三种不同的货币、三种不同的汇率制度和资金流动管理制度,为湾区金融协同和资金互通带来挑战,企业获取港澳资金及外国资本融资仍有诸多不便。


  在产业空间保障方面,目前深圳成规模、高质量的产业空间少,大体量高端制造业厂房严重紧缺。同时,由于产业用房监管不严, “二房东”炒作租赁市场,随意进行厂房的转租、分租,强制收取额外费用,通过虚增厂房面积、降低出租使用率来变相提高租金。


  在资金供给方面,《总报告》提出,银行信用评价体系主要围绕“主体资质评级、抵质押物价值评判、还款来源评判”这三个评价标准来授予信贷,再加上银行也缺乏服务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导致信贷资源对民企和小微企业“惧贷、难贷、惜贷”。


  针对这些问题,报告给出了推行“E湾通”快捷身份识别系统,“二房东”整治纳入绩效考核,探索知识产权、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质押等三十条解决方案。


  推行“E湾通”等快捷身份识别系统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内跨境人才、货物、资金等要素流通过程仍面临诸多限制,对企业获取湾区优质资源和进一步对外发展带来一定的阻碍。


  对人才流通,调研组认为,应授权深圳市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港澳专业人士在深执业便利化,扩大法律、金融、教育、卫生医疗、会计等专业领域的人才引进规模。


  《总报告》创造性地提出,开发和推行大湾区数字身份识别系统,比如“E湾通”等快捷身份识别系统,对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居民开通分时段、限定应用场景的身份认同便利。获得“E湾通”认证的居民可以在湾区内部自由过境,无需另外申请签注,并且可以凭此进行医保就诊、网上购票、网上支付等活动。


  在跨境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方面,调研组提出探索港澳社会保险在大湾区内跨境使用,推进港澳人士融入深圳医保体系,赋予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与深圳居民同等接受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完善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为大湾区居民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建立经济运行监测体系


  《总报告》提出,建立经济运行监测体系,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


  “政策措施不在于求多,而在于落实;不在于标新立异,而在于科学、连续、可预期。”调研组认为,政府要从实际出发,完善政策执行方式,避免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简单化、“一刀切”,真正打通政策实施“最后一公里”,使企业需求与政府服务实现无缝对接,正当诉求得到有效传递和解决,正当权益得到依法保护。


  具体而言,要建立企业经济发展数据统计制度,健全企业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对经济运行的预测和分析研判,结合国内外形势,着重对重点行业、龙头企业进行跟踪监测,为产业政策的制定提供现实依据,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


  同时,要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的时机和力度,保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朝令夕改。例如,深圳强制更换新式泥头车导致企业成本大幅上升,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理过渡期,更新土石方运输工程信息指导价,降低企业由于政策变更增加的成本负担。


  引进民企信用修复机制


  企业有了失信行为后,即使改正错误,历史记录也继续长期公示,给企业运营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调研组建议,引进民企信用修复机制,优化社会信用监管体系。


  调研组认为,一方面应该更新监管理念,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制度建设、信用记录、共享平台、联合惩戒等各方面实现新突破,推行各项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措施。


  另一方面,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修复制度,明确信用信息公示期限、查询权限以及信用信息修复标准和条件。对于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从行为性质、情节严重程度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三个方面进行考量,明确信用信息公示期限,规范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保障失信主体权益。


  此外,还应探索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深入挖掘和分析采购需求、采购资金流向、行业竞争状况等深层信息,为放管服改革提供支撑。


  “二房东”整治纳入绩效考核


  一直以来,产业用房存在监管不严的问题,部分“二房东”炒作租赁市场,随意进行厂房的转租、分租,强制收取额外费用,通过虚增厂房面积、降低出租使用率来变相提高租金,加重企业负担。


  调研组建议成立专责小组,实行绩效考核,将“二房东”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对相关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及其它涉及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对租赁总体单价应设定上限,避免实际操作中以其他收费方式变相增加“租金”,并规定租期最低年限,保障企业投资的连续性、稳定性。


  规范产业用房租赁交易流程也应该明晰,分类制定全市统一的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推行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逐步实施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制度。


  此外,要建立产业用房租赁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分租、转租等行为,将产业用房租赁当事人不良信用信息予以记录,并按规定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


  探索知识产权、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质押


  “融资难、融资贵”历来是中小企业面临的大难题。《总报告》提出,改革考核监管机制,化解企业融资难题。


  其中,调研组提出创新转贷续贷方式,减轻民营企业续贷压力。建议推广“宝安区民营企业转贷资金池”做法,向出现短期资金周转需要的民营企业提供委托贷款。根据民营企业的年销售额和纳税额授予不同的贷款上限,通过政府背书,增强转贷资金池的普惠性和安全性,及时满足更多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周转的需求。


  同时,出台相关考核指标体系,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转贷资金支持,通过监测分析续贷金额、续贷率等量化考核指标,增强政策落实的约束性和考核评价的可操作性。


  另一方面,开展多样化担保贷款,探索创新知识产权、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质押的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及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准入机制,由政府或行业自律组织进行评估机构的资质认定和分级管理,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轻资产、无抵押、融资难等痛点。


  为此,应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贷款,适当提高抵押率。鼓励保险机构开展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为缺乏抵押担保手段的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增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