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小微企业,新开工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减免至6月30日!

发布时间:2020-04-18 17:02:14 文章来源:深圳社保、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浏览量:4372

2020年2月1日之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

施工总承包单位减免时间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期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

大型企业、其他参保单位减免期为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

减免方式

如果你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减免金额=应缴纳工伤保险费*(减免工期天数所占计划施工期的比例);

如果你是大型企业、其他参保单位

减免金额=应缴纳工伤保险费*(减免工期天数所占计划施工期的比例)/2

实际缴费金额=应缴纳工伤保险费-减免金额

温馨提醒:申报新建项目的开工时间为合同开工时间;申报在建项目的开工时间为施工许可证发证时间。

如何申请

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

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

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参保缴费,系统自动核定减免。

属于减免期内新开工并已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程建设项目,统一由深圳市社保局重新核定应缴金额,深圳市社保局将退回减免社保费至首次办理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所录入的银行账户。